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6-04-07 15:50
工作地点: 保亭
公告详情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卫生系统引才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委人才局〔2024〕1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保人社〔2019〕53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发布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卫生系统引才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吸引具有丰富临床经验、高超医疗技术、良好医德医风的医疗卫生人才加入我们的队伍,以优化人才结构,提高我县医疗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保障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引才岗位及要求
引才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下报名
应聘者可填写《报名表》并携带《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保亭县保城镇南环路和文明南路交汇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四楼人事与科教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二)线上报名
可通过邮箱将《报名表》《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打包发送邮箱报名。邮箱:btwjw83669523@163.com
五、考核聘用、待遇
(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安排专人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安排专人对接应聘人员,确定引才方式,开展相关工作。
(二)招聘事业编制,员额制岗位的通过面试或校招确定符合条件人选后由用人单位采取试岗的方式进行考核(试岗时间为三个月,期间按正式员工薪酬发放),考核结果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合格按规定为事业编岗位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为员额制岗位人员办理入职手续。事业编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员额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三)服务保障。为引进人才提供一站式入职服务,按照现行有关文件落实人才落户、购房、住房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安置等政策待遇。
六、其他相关事宜
公告实行动态更新的方式,将不定期更新招聘岗位。
招聘时间:2025年4月7日—招满为止。
联系电话:0898-83663005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
附件: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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